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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新北市爆發震撼教育界的弊案,校長們各個把頭包起來不敢把臉露出來,收受營養午餐業者回扣,官司纏訟多年,3年前有11位校長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讞,但有15名校長被發回更審,結果出爐。
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表示,「中小學的校長本來應該為全校師生的表率,但是竟然在承辦營養午餐採購的過程中,收受了李慕柔等業者的賄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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弊案從2002年起長達近10年,營養午餐業者為了取得標案,從每位學生45元餐費裡面抽2到4元回扣給校長,用雜誌、水果盒、茶葉罐送現金,每次10到50萬,這些校長被諷刺,等於是罔顧學生健康,害同學沒菜,連一顆滷蛋的錢都要偷。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痛斥,「不但危及全校師生的健康,也對於我國教育人員的清廉形象造成了損害。」
東窗事發是因為積穗國小午餐桶長了蛆,要不然還不知要瞞到何時。時任蘆洲國小校長柯份,收賄36萬1000元,判處有期徒刑4年,時任安和國小校長趙榮景,收賄40萬元,有期徒刑4年4月,時任埔墘國小校長吳玉美,收賄56萬6000元,有期徒刑2年,還有其他七名校長,一共十人有罪,判1年10個月到4年4個月,5人無罪,全案可以再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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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此新北市教育局回應,尊重法院判決,無罪人員依法可以回復職務,另外這次15名校長目前狀況曝光,3人退休、1人撤職、11人停職。校長們涉入弊案,曾經是教育學生的教職人員,實在打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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