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插股地下錢莊獲利千萬 新北4官警被起訴

2015-06-17  10:05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6月15日警察節才剛過,新北市刑大前技正張明偉、海山警分局前警

備隊長張文賢、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前所長張明朝、蘆洲派出所前所長呂志修,就因涉於98年

至103年間,包庇入股地下錢莊業者,不法利益初估1000萬元以上,新北地檢署今依圖利、

假借職務上權力及機會故意犯重利等罪起訴4人。

廣告
  • 海山警分局前警備隊長張文賢。(資料照)

    海山警分局前警備隊長張文賢。(資料照)

  • 海山分局文聖派出前所長張明朝(右)。(資料照,記者陳慰慈攝)

    海山分局文聖派出前所長張明朝(右)。(資料照,記者陳慰慈攝)

  • 新北市刑大前技正張明偉。(資料照,記者謝君臨攝)

    新北市刑大前技正張明偉。(資料照,記者謝君臨攝)

  • 蘆洲派出前所長呂志修。(資料照,記者謝君臨攝)

    蘆洲派出前所長呂志修。(資料照,記者謝君臨攝)

 

檢調查出,張文賢於擔任蘆洲分局五工派出所所長期間,明知業者蘇大昌與妻子於98年

間在新北市蘆洲五工派出所旁,開設從事重利放款業務的代書事務所及資產管理公司,

見重利放款獲利豐厚,不但不取締,還投資業者,甚至「好康道相報」邀張明偉、

張明朝、呂志修入股。

據了解,錢莊依投資金額多寡,每月給4官警30%分紅,如借款人不還錢,4人即利

用警察權勢「你報案也沒用」,此外,張還帶著小三找上借款人,涉強逼對方以

「假買賣」過戶房產抵債,行徑囂張。檢方調查,張明偉取得不法利益至少800萬

元以上,張明賢370萬元以上,張明朝50萬元以上,呂志修30萬元以上。

起訴書指出,103年2月蘇大昌的地下錢莊倒閉,張明偉指示合夥人吳女及女友謝

女出面向蘇大昌與其妻提告詐欺,逼迫2人出面,再以偵查隊長職務權力,恐嚇將

對蘇大昌及其妻、小孩、家屬不利。

因此張明偉除犯圖利、假借職務上權力及機會故意犯重利等罪,還被起訴公務員

登載不實、侵占、恐嚇等罪;蘇大昌與其妻及吳女則涉犯重利罪;蘇大昌與其妻

、謝女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老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