拖吊大暴走 車主砸己車 警獅吼功嗆人嗆同僚
〔記者陳薏云、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警新店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炳志,近日才爆出他執行違停拖吊時,5次逼問台北市警官「職級姓名及單位」,昨又有影片流出,鄒姓男子因車被拖吊,用石磚砸自己的車,抱怨「你不是警察的話,早就被打了!」陳炳志爆氣咆哮5分鐘,以無線電呼叫分局警力支援,將鄒男帶回,依妨害公務罪法辦。
情緒起伏大 警調離第一線
陳炳志昨表示,因砸磚距他很近,所以心生畏懼;昨無法訪問到鄒男,不知其回應。新店警分局表示,陳員一連2次當街咆哮,情緒起伏過大,已不適合在第一線,會調往工作環境較單純的公有拖吊場,擔任值班員警。
上月25日上午9點多,從事土木工程的47歲鄒姓男子,帶一塊大理石磚樣本去新店區安豐路,與廠商洽談,因並排停車,陳員執行拖吊,鄒男上前表示是他的車,但「鑰匙在老婆那裡」,被警依規定拖吊。
拖吊車駛離30公尺後,因陳員及技工仍與鄒男理論,停車等候,鄒男以為可領車,又跑上前,被陳員喝斥恐會觸法,鄒男氣得舉起手中的大理石,砸向自己車的後車廂,再撿起破碎大理石,敲擊後車廂2次,此舉使陳員情緒爆炸,大聲咆哮。
「心生畏懼」控妨害公務
陳員稱「砸磚行為」使他心生畏懼,達到妨害公務罪「強暴脅迫」定義,咆哮「當著警察的面前這樣砸」,鄒男說:「你這樣挑釁人,不是警察的話,早就被打了!」陳員憤怒到達高峰,直嗆「證明有犯罪的真實惡意,一定要依法究辦!」
陳員說:「(磁磚)砸裂了,就是人工製造的器械物,法律上叫凶器!」鄒男苦笑站在一旁,搖頭嘆:「你這樣還可以當警察,我們國家都崩潰。」
咆哮「支援警力那麼慢」
不料陳員咆哮「警察資格不是你認定」,以高分貝向勤指中心呼叫支援:「我沒配槍、沒手銬,被他丟人工凶器兩次」,還嗆同仁「還是要上新聞?支援警力那麼慢!」陳員持續對鄒姓夫妻怒吼,直到支援警力到場,將鄒男上銬帶走。
曾與陳員共事的警察爆料,陳員在中和區負責處理交通事故,常在事故現場與民眾起爭執,本來就是「加強關懷」的對象;同仁因熟知他的個性,也會儘量避開他的「地雷」。
記者訪問2名警界人士,兩線三星的警官認為「不是什麼大事,上銬有點小題大作,情緒太失控」;員警認為「雙方並未拉扯,車可直接拖走,沒必要辦到妨害公務。」
有資深檢察官認為,鄒男說「今天你不是警察的話,早就被打了」,的確有恐嚇意味,但鄒男並未對陳員施以強暴脅迫,陳員亦未心生恐懼,反而比民眾還激動,不符妨害公務構成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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