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涉賄案 103.05.21
40人
曾茂山 |
頭前國中前校長 |
10年6月,收賄170多萬 |
潘教寧 |
網溪國小前校長 |
9年6月 |
吳永裕 |
鷺江國小 |
9年 |
葉振翼 |
樹林國小 |
8年10月 |
張崇仁 |
新興國小 |
8年6月 |
傅育寧 |
中和國小 |
8年4月 |
蕭茂生 |
林口國小 |
7年10月 |
蕭道志 |
義學國小 |
7年10月 |
楊文達 |
豐年國小 |
7年10月 |
趙榮景 |
土城安和國小 |
7年10月 |
柯 份 |
前蘆洲國小 |
7年8月 |
張世明 |
樹林高中校長 |
7年4月 |
楊逸源 |
蘆洲國中前校長 |
6年 |
賴連功 |
文德國小 |
4年6月 |
羅榮森 |
榮富國小 |
3年10月。 |
黃耀輝 |
江翠國中 |
3年10月 |
郭慶基 |
泰山區義學國中總務主任 |
3年10月 |
陳喬木 |
德音國小 |
3年6月 |
李明生 |
海山國小 |
3年 |
張萬隆 |
新埔國小 |
2年10月 |
劉創任 |
二重國小 |
2年9月藝人瓢蟲的的父親遭判刑 |
吳玉美 |
埔墘國小 |
2年8月 |
許利楨 |
成功國小 |
2年6月 |
蔡雪嬌 |
麗林國小前校長蔡雨喬 |
1年10月 |
楊秉浩 |
錦和高中前學務主任 |
1年10月 |
邱重賢 |
永和國小 |
2年,緩刑5年。 |
李應宗 |
清水國小 |
2年,緩刑5年。 |
羅富男 |
修德國小 |
2年,緩刑5年。因主動投案減刑後判 |
蔡寶俊 |
碧華國小 |
1年2月,緩刑3年 |
吳文欽 |
復興國小 |
1年 2月,緩刑3年,因主動投案 |
符徵富 |
已退休的五股國小前校長 |
1年11月,緩刑5年。減刑後判 |
沈進發 |
北新國小前校長 |
1年10月,緩刑4年。因主動投案分判 |
張濬哲 |
文林國小前校長 |
1年10月,緩刑4年,因主動投案分判 |
王錦明 |
民安國小前後任 |
前民安國小校長王錦明、涉洩密無罪 |
賴介洪 |
思賢國小 |
依洩密罪判3個月,得易科9萬元罰金如易科罰金 |
廖文彬 |
民安國小前後任 |
明確表示要作為學校球隊的贊助款,故獲判無罪; |
陳浩然 |
正德國中 |
明確表示要作為學校球隊的贊助款,故獲判無罪; |
沈炳煌 |
新泰國中, |
案發後亡故判公訴不受理。 |
侯全利 |
永和國中 |
案發後亡故判公訴不受理。 |
曾雪嬌 |
中園國小 |
因罪證不足得以身免。 |
28
連國佑 |
正午味負責人 |
4年6月 |
李慕柔 |
歐克 負責人 |
3年6月 |
魏富來 |
復強公司負責人 |
2年6月 |
蕭豐裕 |
復強公司業務經理 |
2年6月 |
呂永崇 |
復強公司業務經理 |
2年6月 |
程小玲 |
歐克 助理 |
2年6月 |
沈宗毅 |
正午味總經理 |
2年 |
洪世榮 |
復強公司負責人朋友協助行賄 |
10月 |
洪世源 |
金馬 負責人 |
2年 緩刑5年 |
陳秀暖 |
金龍 負責人 |
2年 緩刑5年 |
柯智成 |
津津 負責人 |
2年 緩刑5年 |
呂宇平 |
金龍 業務經理 |
1年8月緩刑4年 |
林秋滿 |
金馬 負責人太太 |
1年6月緩刑3年 |
柯進寶 |
津津 負責人子 |
1年6月緩刑3年 |
陳莉庭 |
冠瑋負責人太太 |
1年6月緩刑4年 |
曾富松 |
統鮮負責人 |
1年4月緩刑3年 |
廖憲彬 |
金龍 負責人子 |
1年4月緩刑3年 |
周乾榮 |
冠瑋負責人 |
1年4月緩刑3年 |
張德忠 |
統鮮董事 |
1年2月緩刑3年 |
林孟蓁 |
歐克 檢驗師 |
1年2月緩刑2年 |
鄭德興 |
宏遠負責人 |
10月緩刑2年 |
黃盧樑 |
宏遠業務總經理 |
8月緩刑2年 |
吳麗蓉 |
金龍 業務經理 |
6月緩刑5年 |
謝欣曄 |
統鮮業務經理 |
6月緩刑2年 |
陳思妤 |
歐克 業務經理 |
2月緩刑2年 |
高武成 |
正午味副總經理 |
2月緩刑2年 |
鍾明昌 |
北區公司 |
因證據不足,均判決無罪 |
葉順達 |
味味公司 |
因證據不足,均判決無罪 |
9
|
|
|
汪復進 |
真理大學副教授 |
8年 |
曹水成 |
積穗國小家長會長 |
7年3月 |
吳有正 |
中正國中家長會長 |
7年2月 |
柯麗美 |
三峽國中營養師 |
3年10月 |
楊堙釬 |
中央標準局前分局長 |
1年1月 |
彭清勇 |
海技學院副教授 |
2年 緩刑5年 |
張晉源 |
中正國中家長會長 |
1年10月緩刑4年 |
葉香蘭 |
八里療養院營養師 |
1年10月緩刑4年 |
王怡人 |
中央健保局企劃組組長 |
因證據不足,均判決無罪 |
目前在某高職擔任圖書館主任的曾茂山及在台華窯任職的葉振翼,他們都算境遇較好。 |
土城安和國小前校長趙榮景感嘆,停職後為了生活,每天到工地扛沙包,賺1000元工資餬口,辛苦歸辛苦,身體也勉強撐得住,但內心的煎熬,遠比身體勞累更痛苦,只希望官司儘快結束,還他清白。 |
厚德國小前校長劉創任的女兒劉思妤,也是過去《大學生了沒》固定班底「瓢蟲」,於營養午餐弊案爆發後,曾於臉書上力挺父親。她昨受訪時表示,始終堅信爸爸的清白,「絕對相信他,沒做的就是沒做。」家人將支持繼續提起上訴。根據教育局人員私下表示,部分失聯校長有的擔任導遊,也有擺地攤或在飲料店打工。這些校長的自我期許高,精神壓力大,只能期盼上訴後,法院能還給他們清白。 |
但心情難免激動的她仍語帶諷刺地說:「全台灣就新北市教育局和檢調最厲害,其他縣市營養午餐都沒出問題,就只有新北市有問題,真的很奇怪!」當問及劉創任近年狀態,她淡然表示,爸爸昨情緒穩定,並未因判決結果出爐而起太大波動。即使離開教育界,目前沒有工作,但「他有女兒可以賺錢!」生活無虞,感謝外界關心。
|
蔡寶俊、張濬哲與沈進發三名校長觸犯了十年起跳的違背職務收賄罪,但他們與收賄次高(三百六十萬元)的邱重賢等八名校長都認罪、也繳回犯罪所得, |
蔡更勸說三名校長投案,均獲得緩刑。收賄最多(三百九十一萬元)的校長楊逸源先認罪後翻供,又未全數繳出不法所得,判刑六年。劉創任校長原認罪,審理時又改口,判刑兩年九月。前碧華國中校長楊逸源收賄最多,391萬5000元,不認罪但繳回贓款,判刑6年,反而比只收20萬的校長還要輕 |
全國校長協會會長薛春光: |
「憑單方面一個人(廠商)的指責,就可以決定他有沒有罪,我們這一點沒辦法接受。」 |
新北午餐事件平台版主陳木城:「堅持理念的認真辦學的重判,就是俗話說的嗎,死幹活幹移送法辦。」 |
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,卅八位校長被起訴後就停職,眾人際遇不同,有人趁著被起訴前專案申請退休,保住退休金;有人因為堅不承認被檢方收押,交保後抑鬱而終;也有人認命轉業當導遊或開小吃店,與當年風光不可同日而語。 |
陳木城說,最令人感慨的是前永和國中校長侯全利與新泰國中校長沈炳煌,兩人堅不承認收賄被收押,後各以一百萬元交保,侯全利交保不到兩天,就因腦溢血過世,沈炳煌交保後也跌倒意外過世,兩人都是辦學備受肯定的校長,沈校長夫人也於隔年抑鬱而終。歐克負責人李慕柔先生陳有財因此自殺,此案已葬送四條人命,令人難過。 |
依照教育人員條例及教師法,停、撤職是主管機關權利,但須在判刑定案後,此案卻在收押後馬上撤職,起訴馬上停職,市府違法引用免職條例,造成原在職的三十八位校長沒工作,受到「人權迫害」。 檢方起訴後,所有涉案被告校長只能領取本俸半薪約兩萬餘元,難以維持家計,只好另謀生計,據友人轉述,有人開小吃店、有人擔任導遊,比起以前有天壤之別,想到就掉眼淚。 |
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黃美如說,處理弊案涉案人員的停職及懲戒,均依「國民教育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法」及「公務人員懲戒法」規定實施,相關人員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,亦被駁回。 土城安和國小前校長趙榮景說,檢方與法官單方面採信廠商的說法,把廠商出席歲末聯歡提供抽獎品,當成是給校長的紅包,卻不採信全校100多個老師的說法,「就連馬總統也會提供聯歡摸彩獎品,怎麼能說是貪汙呢?」他認為這判決不公不義,一定會上訴到底。
|
趙榮景說,教育局從案發到現在,對待涉案校長的態度、處置方式都令人心寒。以新竹縣府為例,相同案件發生後,並沒有對校長趕盡殺絕,畢竟,判決還沒定讞前都是無罪,教育局不應該未審先判。 4名獲判無罪之一的中原國小前校長曾雪嬌知悉後,先是長呼了一口氣,停頓半晌才說,這2年對她而言,壓力實在太大,現在心情很複雜,感謝法官還她清白,希望檢察官別再上訴,也希望教育局能儘早恢復她的工作權。 |
新北營養午餐弊案 32校長有罪
此案有七十八名被告,一名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,分別被判刑一年十月、三年十月;九名營養午餐評選委員中有八人被判刑一年十一月到八年,一人無罪;廿九名業者中有廿七人被判刑兩月到四年六月,兩人無罪。今天宣判共有校長31人、內聘委員、家長會長、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共5人、外聘委員3人、營養午餐供應廠商負責人或職員共26人,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罪刑。
(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6日電)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涉賄案今天宣判,被告多達78人,審判長花了15分鐘才完成宣判,其中共有31位校長被判刑。
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樊季康在法官宣判後,隨後說明指出,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供應商歐克公司等11家廠商的負責人或職員,從民國91年起至100年間止,向新北市部分中小學校長、總務主任及負責學校營養午餐採購案評選的內聘、外聘評選委員行賄,希望因此能順利得標或完成標案。
他說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及3次追加起訴。被告人數高達78人,全部偵審卷共288宗,前後共開庭188次,訊問證人共286位。
他表示,今天宣判共有校長31人、內聘委員、家長會長、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共5人、外聘委員3人、營養午餐供應廠商負責人或職員共26人,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罪刑。
檢歎不敵金錢攻勢 被告校長喊冤陷人於罪
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– 2014年5月17日 上午6:10..
.〔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、翁聿煌/綜合報導〕一直在為涉案校長奔走的新北市前國小校長陳木城痛批,法院判決「不公不道不義」,新北市長朱立倫未依法行政,將涉案校長違法停職在先,「未審先判」、「傷害教育、霸凌校長」。
他說,部分校長自首認罪全判一年半至一年十月並獲緩刑,堅持沒拿錢並提供證據的,卻為七萬、十萬被重判。